浙江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數字化管理平臺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獲取(下載)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14:30(北京時間)前遞交(上傳)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JTY2024H-GF-038
項目名稱:浙江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數字化管理平臺項目
預算金額(元):1920000
最高限價(元):1920000
采購需求:
標項名稱:浙江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數字化管理平臺項目
數量:不限
預算金額(元):1920000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詳見招標文件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標項 1,合同簽訂后一年內完成項目初驗。初驗完成后試運行一年后組織專家終驗。
本項目(是)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標項1: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至2024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線上獲取法定節假日均可,線下獲取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網址):政采云平臺線上獲取
方式:供應商登錄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在線申請獲取采購文件(進入“項目采購”應用,在獲取采購文件菜單中選擇項目,申請獲取采購文件)
售價(元):0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12月05日 14:30(北京時間)
投標地點(網址):請登錄政采云投標客戶端投標
開標時間:2024年12月05日 14:30
開標地點(網址):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全力推動經濟穩進提質的通知》(浙財采監(2022)3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助力扎實穩住經濟的通知》(浙財采監(2022)8號)已分別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開始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上述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執行。
2.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文件關于“健全行政裁決機制”要求,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詢問,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詢問列表: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質疑,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質疑列表。質疑供應商對在線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在線提起投訴,路徑為:浙江政府服務網-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在線辦理。
3.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采購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起7個工作日內,對采購文件需求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對其他內容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4.其他事項:1.《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全力推動經濟穩進提質的通知》(浙財采監(2022)3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助力扎實穩住經濟的通知》(浙財采監(2022)8號)已分別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開始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上述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執行。
2.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文件關于“健全行政裁決機制”要求,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詢問,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詢問列表: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質疑,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質疑列表。質疑供應商對在線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在線提起投訴,路徑為:浙江政府服務網-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在線辦理。
3.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采購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起7個工作日內,對采購文件需求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對其他內容的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監管部門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七、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浙江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
地 址: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內新公安大樓
傳 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高先生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1-87287622
質疑聯系人:錢先生
質疑聯系方式:1395808267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浙江通用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區清泰街571號1305室
傳 真:
項目聯系人(詢問):趙群
項目聯系方式(詢問):0571-86802299
質疑聯系人:韓鑫
質疑聯系方式:0571-86802299
3.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地 址:杭州市上城區清泰街549號城建綜合大樓11樓
傳 真:
聯 系 人:朱老師、王老師、匡老師
監督投訴電話:0571-87800218,0571-87227671
政策咨詢:何一平、馮華,0571-87058424、87055741
預算金額未達100萬元的采購項目,由采購人處理采購爭議。
339900
若對項目采購電子交易系統操作有疑問,可登錄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點擊右側咨詢小采,獲取采小蜜智能服務管家幫助,或撥打政采云服務熱線95763獲取熱線服務幫助。
CA問題聯系電話(人工):匯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20800923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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